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注意事項
| 一、 |
台北海洋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,為確保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之教學品質,訂定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注意事項(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)。 |
|
二、 |
遠距教學授課得採同步、非同步及混成方式進行,教師應依與學生約定之方式實施遠距教學。因故無法依表訂時間實施者,應依本校規定程序調補課;經學生檢舉未上課或授課異常查證屬實,視同曠職,並送校教評會審議。 |
|
三、 |
各系(中心)主任應調查所屬專兼任教師遠距教學上課方式,對不諳遠距教學操作方式之教師,得要求於校內進行教學,並由學術或教務單位提供協助,進行遠距教學。 |
|
四、 |
調補課教師應依規定補課;任課教師因防疫、治療需要無法上課者,由系科安排代課老師。 |
|
五、 |
同學未於遠距教學時段上課者,教師應對未上課之學生提供補救教學,並列為學生成績考核參考。 |
|
六、 |
教師實施遠距教學後,應填具因應新冠疫情停課-「教師授課實施成效表」,供教務處對各課程實施遠距教學之成效進行管考。 |
|
七、 |
其他未盡事宜,得配合疫情變化,滾動修正公布實施。 |
|
八、 |
本注意事項經防疫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辦理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