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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注意事項
 
一、

台北海洋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,為確保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之教學品質,訂定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防疫期間實施遠距教學注意事項(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)。

 

二、

遠距教學授課得採同步、非同步及混成方式進行,教師應依與學生約定之方式實施遠距教學。因故無法依表訂時間實施者,應依本校規定程序調補課;經學生檢舉未上課或授課異常查證屬實,視同曠職,並送校教評會審議。

 

三、

各系(中心)主任應調查所屬專兼任教師遠距教學上課方式,對不諳遠距教學操作方式之教師,得要求於校內進行教學,並由學術或教務單位提供協助,進行遠距教學。

 

四、

調補課教師應依規定補課;任課教師因防疫、治療需要無法上課者,由系科安排代課老師。

五、

同學未於遠距教學時段上課者,教師應對未上課之學生提供補救教學,並列為學生成績考核參考。

六、

教師實施遠距教學後,應填具因應新冠疫情停課-「教師授課實施成效表」,供教務處對各課程實施遠距教學之成效進行管考。

七、

其他未盡事宜,得配合疫情變化,滾動修正公布實施。

八、

本注意事項經防疫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辦理。